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注册保护有那些好处:
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,已经成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
人所有,而另一商标构成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、仿造或翻译,用于相同或类似商标品上,易于造成混
乱时,本同盟各国应依职权――如本国法律允许――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,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
的注册,并禁止使用。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是遵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;也就是说一个商标
的知名程度直接影响到其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效益,出于对企业、经济的保护角度考虑,各级政府部门
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,必然对驰名商标加大保护力度,同时在立法,司法上啬保护措施。
以保证一个驰名商标的市场发展;也应适用本条规定:
1、对抗恶意抢注;
2、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(似)商标影响;
3、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;
4、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,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;
5、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;
6、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。 |